河南艺术职业学院工作餐管理办法
为贯彻落实厉行勤俭节约、反对铺张浪费重要精神,严格落实各项节约措施,坚决杜绝公款浪费现象,根据《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》《河南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》和我校《公务接待管理办法》精神,制定本制度。
一、用餐范围
对于正常工作联系、来访、上级检查指导等,一般不安排宴请,特殊情况可安排到校餐厅就餐。
各部门经校领导批准的加班如需就餐,应提前通知办公室,并说明加班原因、人数,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就餐。
校内会议活动,如运动会、新生接待、老干部活动、文艺展演等,经批准可安排工作餐。
公务外出、现场办公、调研视察、走访慰问等,一般不得在外就餐,确属无法餐前返回的,经校主管领导同意后可在外就餐。
二、审批流程
各部门如需安排工作餐,应写明用餐事由及用餐对象单位、姓名、职务、人数、来访目的,经校主管领导批准后,交办公室统一安排。如遇特殊情况,办公室可以酌情安排,但事后需向校领导汇报。
三、接待标准
用餐遵循节俭务实原则,以自助餐或工作便餐、份饭为主,并按用餐人数实际需要安排饭菜数量。根据学校实际,用餐标准暂按午、晚餐每人每餐不超过40元、早餐每人不超过20元核定,超标部分自行负担。
四、其他未尽事宜,按照学校《公务接待管理办法》执行。
附件:河南艺术职业学院工作餐审批单
附件
河南艺术职业学院工作餐审批单
申请用餐单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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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餐时间 |
月日(早餐中餐晚餐)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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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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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务活动内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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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餐人员(总人数、姓名、职务): |
拟就餐地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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就餐标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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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计金额: |
申请用餐单位意见:
审批部门领导(签字): 年月日 |
主管校领导 意见 |
年月日 |
备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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